業主在享受物業服務的同時應當履行哪些義務?
(一)遵守管理規約、臨時管理規約、業主大會議事規則。
(二)遵守物業管理區域內物業共用部位、共用設施設備的使用、公共秩序和環境衛生的維護等方面的規章制度;為維護全體業主的共同利益,業主大會可以自行制定或授權物業公司制定一系列的規章制度,要求全體業主共同遵守,每一位業主都有遵守這些規章制度的義務。
(三)執行業主大會和業主大會授權的業主委員會作出的決定。
(四)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交納專項維修資金。
(五)按時交納物業服務費。物業服務費是確保物業管理正常運行的前提。業主在享有物業服務的同時,應當承擔按時足額交納物業服務費的義務,不得故意拖延和拒絕,否則,物業公司有權依法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。除上述義務外,業主還應當承擔法律、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。如配合物業公司開展服務的義務,裝飾裝修房屋時向物業公司告知的義務等。
什么是住宅的自用部分及自用設備?
住宅的自用部位,是指一套住宅內部,由住宅的業主、使用人自用的臥室、客廳、廚房、衛生間、陽臺、天井、庭院以及室內墻面等部位;
住宅的自用設備,是指一套住宅內部,由住宅的業主、使用人自用的門窗、衛生潔具以及通向總管的供水、排水、燃氣管道、電線等設備。
什么是住宅的公用部分、公用設備、公共設施?
住宅的共用部位,是指一幢住宅內部,由整幢住宅的業主、使用人使用的門廳、樓梯間、水泵間、電表間、電梯間、電話分線間、電梯機房、走廊通道、傳達室、內天井、房屋承重結構、室外墻面、屋面等部位;
住宅的共用設備,是指一幢住宅內部,由整幢住宅的業主、使用人共同使用的供水管道、排水管道、落水管、照明燈具、垃圾通道、電視天線、水箱、水泵、電梯、郵政信箱、避雷裝置、消防器具等設備;
住宅的公共設施,是指物業管理區域內,由業主和使用人共同使用的道路、綠地、停車場庫、照明路燈、排水管道、窨井、化糞池、垃圾箱(房)等設施。